雲林縣石榴國民中學111學年度
『節能減碳愛地球、共創永續好環境』藝文競賽實施辦法
一、活動宗旨:為鼓勵學生節能減碳、主動關心愛護環境,展開珍惜能源,愛護環境的實踐活動,深刻認知環境議題的迫切性,持續追求綠色願景。
二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沈春池文教基金會。
三、協辦單位:雲林縣石榴國中。
四、比賽日期:111年10月19日至11月4日
五、參加對象:全校學生。
六、比賽辦法:
(一)比賽項目:
- 作文組,以稿紙為主,需600-800字,含標點符號,使用白話文書寫。
- 繪畫組,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以四開畫紙創作。
- 參賽者班級座號請寫於背面,請勿寫名字。
(二)繳件期限: 111年11月1日至11月4日,完成作品之學生可全班收齊或逕自交到學務處訓育組。
(三)競賽主題:
- 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為主題,鎖定SDGs 17項核心精神為切入點,創作題目自由發揮。
(四)評審:由學務處聘請相關領域專長老師評審之。
七、獎勵:得獎名單於本校學務處11月9日公布
(一)各組取前三名各一位,頒發獎狀,第一名獎金8000元,第二名獎金4000元,第三名獎金2000元。
(二)佳作:名額視各組參加作品之評分,人數由協辦單位決定,獎金700元,均發給獎狀。
(三)若無適合條件之作品,名次得以從缺。
八、附則:獲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簽屬基本資料、著作權授權書,未繳交者視同放棄獲獎。
九、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改亦同。